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我公司所有的金博海旭花园25#商业楼整体对外公开招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的基本情况
租赁物金博海旭花园25#商业楼(建筑面积:6469.7㎡),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时代东路与鸥翔路交汇处,目前该商业楼均为毛坯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报名人可自行前往租赁物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所公布的房产面积为产权实测面积。
二、租赁物的用途
租赁物只能用于经营服务类,不得改作其他用途,以租赁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租赁物水电齐全,由承租人自行协调解决达到可使用状况所需的水、电、气及环保、消防等条件。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后涉及的二次改造和装修消防验收、开业消防检查等验收检查均由承租人负责。
租赁期内,甲方可以依法销售该房屋。
承租人不得对租赁物进行整体转租,乙方对所租赁房屋无整体转租权,承租人原则上不允许将所租赁资产进行转租。如确实需要转租,应限定在15%总面积以内并报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0年(不含装修宽限期)。装修宽限期为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在此期间,免收相应的租金。
四、招租底价及保证金
1.房屋公开招租第一年租金底价为105万元。从第三年起,每两年按上年应交租金的5%递增。
2.报名时,竞租人需上缴公司竞租保证金10万元,竞租成功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竞租未成的,在5个工作日内凭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不计息退还;报名后未报价或竞租成功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经公开招租确定的承租人在正式签订协议前,承租人需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他项权证,向招租方抵押评估价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不动产。不动产抵押不能实施的前提下,承租人可请第三方为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第三方须经招租方认可。凡报名的竞租人员,均视为认可本要求,承租人如拒绝进行抵押或担保将视同公告第四条所示“竞租成功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承租人的报名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报名人具备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等履约能力。
3、企业法人、自然人的相关经营证照齐全、有效。
4、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5、报名人和承租合同履行人应保持一致。如报名人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合同履行人的,报名人应对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
六、招租程序
1、报名前,意向报名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转账时须注明款项用途(包括报名人、报名项目名称)。竞租保证金的收款单位为江苏省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解东分理处;账号:10434401040005312)
2、对报名人的报名条件进行预审。通过预审资格的报名人,可以进入报价环节。
3、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进行报价。报价采取密封方式,以不低于第一年租金底价进行报价,报价最高者取得承租权,如出现并列最高价,则采取多轮报价确定承租人,每次报价以万元整数递增。所报价格低于105万元的作废。只有一个通过预审的竞租人报名的,以租金底价承租。
七、竞租人报名提交材料
1、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报名时提供竞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
5、信用证明材料。
6、报名人需提供直接持有的200万元以上不动产权证、银行存款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7、报名人为企业的应提供2020年度及2021年度6月份的财务报表。报名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近一年的银行流水。
八、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9时至8月4日9时。
(二)报名地点:巨龙南路86号尚东现代城A幢13层金桥房地产开发经营部。
(三)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联系人:江经理 15161307731
九、竞价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十、租赁合同签订
本公告合同所附的租赁合同(草案)为租赁双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的依据,租赁合同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附件1.房产租赁合同(草案)/uploadfiles/2021/07/202107141725182518.doc
附件2.租赁安全协议(草案)/uploadfiles/2021/07/202107141725412541.doc
附件3.房屋(场地)出租安全告知书(草案)/uploadfiles/2021/07/20210714172601261.doc
江苏省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