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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用三爷,废职亡家”

发布时间:2016-10-12 阅读量:

近日,有媒体梳理发现“两虎同日被双开1年后同日被诉,通报首用“家风败坏 ”。这“两虎”分别是中共河北省委原书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这虽是对“旧闻”的再加工,却将“家风败坏”问题鲜明地提了出来,引起社会广泛讨论。对于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这样的案例无疑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尽管中纪委的通报首用“家风败坏”一词,但落马官员存在家风问题却较为普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谋取利益”的情况更是常见。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15213日至1231日,中央纪委共发布34份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其中有21人违纪涉及亲属、家属,比例高达62%。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其中,不少领导干部“前门当官,后门开店”,不仅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还有些领导干部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将自己从政多年积累的“人脉”和“面子”,悉数用在为亲属非法牟利上,其危害不可低估。事实证明,家风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领导干部的道德水准和价值取向,最终还会影响到党风政风。

  在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了家风问题,并且引用“莫用三爷,废职亡家”来告诫领导干部。这是清代官场上流传的一句谚语,“三爷”其实是指三种人:“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如果领导干部对亲属任意放纵,亲属再利用裙带关系狐假虎威,最终就不免落得“废职亡家”的结局。这样的历史经验,即便放到今天依然十分受用。这是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一种现实提醒:必须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可让他们任意逞威弄权,尤其不可一味任用至亲,“一用子弟至亲,百弊丛生”。而对于司法机关来说,面对干部子弟的违纪违法行为,绝不能投鼠忌器、看领导颜色、搞选择性执法,必须公平执法、从严处理,为推动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提供司法刚性约束。

  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既需要内在培育,也需要外在制约。在培育良好家风方面,中国历史上有许多优良的“家规家训”值得借鉴,比如《孔氏祖训箴规》告诫子孙出来做官的要真正感知百姓疾苦,做到克己奉公;《颜氏家训》要求后人重视早教、正途取仕,斥责通过歪门邪道求取官职的行为,等等。领导干部完全可以从中汲取养分,将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和现代化理念结合,用在“修身齐家”上。与此同时,今年起开始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八条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上海、北京、广东、重庆、新疆等地还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从家风建设层面上来讲,这些配套制度的构建将形成一种倒逼力量,斩断领导干部和亲属之间灰色利益链,建立起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家庭关系。

  “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领导干部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只有在家风上严起来、实起来、纯净起来,才不会出现更多的“家风败坏”,才不会导致更多的“废职亡家”。(司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