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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湾公司临洪虾塘内部承包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4 阅读量: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所拥有滨海新城以北养殖池塘(临洪虾塘,以下简称该养殖池塘)进行内部承包,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面积和用途

序号

地块名称

面积(亩)

底价(万元)

1

临洪虾塘

406

18

承包租赁期间,仅限于从事粗放型、周期短的水产品养殖。

二、租赁期限

2021年 月 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养殖池塘租赁期满,甲方将该养殖池塘无偿收回。

三、租金

承包方按竞租价格向海州湾公司一次性缴承包款,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日。

四、招租方式

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

五、报名及承包条件

采取“内部竞价承包”模式,遵循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在海州湾公司中遴选有良好信誉、责任意识强、主动意愿高且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员(不含有一线在职在岗人员)。

通过竞租报价确定该养殖池塘的内部承包人,在本地块从事粗放型水产养殖。承包期间承包人自行解决因项目开发所造成短期进水、排水、缺水等问题,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义务。

六、招租程序

1、对报名人的报名条件进行预审。通过预审资格的报名人,可以进入竞价环节。

2、通过预审的报名人,根据公司通知进行竞租报价。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采取明标底价现场填写报价单,对租赁底价进行报价。以不低于竞租底价进行竞租报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者。

七、主要约定

1、中标为场地内部承包的人员,须与海州湾公司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海州湾公司临洪虾塘承包协议书》《环保安全协议》等,该场地承包期间保留劳动关系,职级存入档案。

2、承包人向海州湾公司缴纳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后,签订《承包协议书》。

3、在承包期限内,承包人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安全及其他各类风险。如出现因政府征用、企业重大决策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承包行为终止的,承包人自行承担全部损失,海州湾公司只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退还部分承包人缴纳的承包款,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提出其他赔偿或补偿要求。

4、承包期间,承包人不得擅自承包域进行任何施工,不得修建或添置任何建筑设施。对未经海州湾公司书面批准,承包人人擅自投入,责任自负。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自行添置的临时可移动设施、资产、工具,须保证承包期满时无条件由承包人自行搬迁撤离。否则,将视作无条件放弃,处置权归海州湾公司所有。

5、承包期间,承包人须自觉服从海州湾公司及相关单位的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挠。否则,一切责任及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期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地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不得有任何违反《海州湾公司临洪虾塘承包议书》约定行为,否则,公司可随时无条件收回该养殖池塘,一切风险、损失及责任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7、承包期间,承包人可在该养殖池塘内进行粗放式鱼虾养殖,但不得投放任何蟹类、贝类及其他跨年度养殖品种,并确保承包期满时无条件将该地块完整归还海州湾公司。否则,一切损失及责任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8、承包人在协议期承包期内应严格履行《养殖池塘承包协议书》中条款、且承包期满必须及时完好交回该养殖池塘。

9、竞租人需上缴海州湾公司5万元履约保证金。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 2月24 日上午9时至2021年2 月26日下午4时止。

2、报名地点:海州湾公司 联系人:杜秀刚 电话:13605132890

九、竞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连云港市海州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