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机构设置改革。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管理扁平化”原则,按需设岗,以岗定编,全面开展定岗、定编、定员工作。设置7个部室、6个单位,最大程度发挥机构设置效能,推动转型发展。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管理、技术、技能岗位竞聘上岗机制,逐步引导超编人员多渠道分流。工人技师采取任期聘用制,到期解聘,重新上岗,突出实绩竞争,注重科学测评。同时,加强复合型人才和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技师、专业技术、青年人才的后续教育、知识更新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深化分配机制改革。完善责任考核体系,实行工资总额“核准、包干、联动”机制,薪酬分配体现个人业绩与所作贡献挂钩,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设置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向关键岗位、技能人才中业绩优秀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建立薪酬能高能低的收入分配制度。
(电 宣)